《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2017/02/04 16:40  浏览次数:

2016年12月29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发〔2016〕38号)(下称《方案》),这是我省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举措,对我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水平,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先后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为建成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文件下发后,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尽快启动筹划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抓紧开展了《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代拟起草工作。2016年8月底,在征求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后,由省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强省建设试点申请。11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我省列入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12月,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省正式印发实施,为我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举全省之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就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做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强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任务分工。《方案》充分贯彻国务院文件,围绕创新驱动发展,聚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综合改革等关键节点,结合山东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提出了5大重点任务、19项工作举措,采取列表形式整理出54条任务分工并明确部门责任,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主要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0年,山东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要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全面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14件,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递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达到1000件;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达到6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70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达到3800件,马德里商标注册量累计达到200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500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到20万件;植物新品种(种植业)授权量累计达到500件;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累计达到150件;二是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增强。建设2家左右国家级专利运营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达到200亿元;三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不断提升;四是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更加密切。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和产值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要明显提高。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达到200家,商标代理机构达到1500家,版权登记代办机构达到100家,年营业收入过千万元的服务机构达到20家;五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一支规模大、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达到1万人,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建立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成长新机制,纳入全省产业领军人才计划统筹谋划。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以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为重点,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机制。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方面的关键作用,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动能,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强化企业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国际布局,支持企业创造并掌握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核心知识产权。四是推动率先发展。以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为基础,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链条,深入实施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构建知识产权发展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方案》围绕国务院《若干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从“深化改革”、“严格保护”、“促进运用”、“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国际合作”五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主要包括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综合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评价,加大科技奖励工作中知识产权评价的权重。

二是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包括:加大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机制,建立举报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建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和快速维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专家库,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提供专业帮助。

三是扩大知识产权运用成效。主要包括: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制定针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产品示范基地,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到“十三五”末,在全省重点领域掌握100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能引领产业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权利状态稳定、市场收益高的关键核心专利。落实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防控风险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建立山东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探索运用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众筹模式,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收益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

四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发展,引进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监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服务联盟等自律组织建设。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包括专利代办服务、专利信息服务、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专利展示交易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或者开设知识产权辅修专业。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机制,通过有关人才引进计划给予相关待遇。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开展。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机制,逐步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

五是增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主要包括: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促进国际创新资源与我省创新需求有效对接。提升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鼓励支持企业申请境外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开展海外专利、商标布局。完善知识产权涉外维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报备、通报制度,支持知识产权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加快构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网络,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对知识产权争端保驾护航。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做好省部会商。推动市、县级政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机制,把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将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省重点规划、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创新人才体系。统筹优化各类知识产权资金、政府项目资金向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根据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拟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加强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和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是立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强企建设实际,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宣传我省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定期发布我省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白皮书),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