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

2013/02/05 09: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切实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2012年11月21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鲁政发[2012]46号)(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科技经济综合实力、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和一些企业已将知识产权作为其维护和保持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武器,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主要国家纷纷出台以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为核心的新经济战略。近5年来,世界范围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利数量激增,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速明显加快,是同期传统产业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平均增速的3至4倍。在美国苹果公司与韩国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大战中,苹果以6件专利赢得了10.5亿美元的赔偿。长期以来,美国企业为维护其市场优势,多次以专利侵权为由向我国企业发起“337调查”,使我国连续10年成为遭遇美国“337调查”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由此看来,我国要取得未来竞争优势,企业真正“走出去”,占领国际市场,掌握关键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从国内形势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支撑。我国经济在经历了近30年的高速发展后,面临着转型发展、产业升级的重要关口。我国虽是制造业大国,但不是制造业强国。我国有20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但是仍位于全球制造业产业链的底端。以苹果手机为例,一部2011款苹果手机,售价近600美元,研发和销售环节获利高达360美元,中国的加工组装企业只获6.5美元的“代工费”。实践证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是缺少智慧的制造,拼的是汗水;是价值微薄的制造,拼的是廉价劳动力;是受制于人的制造,拼的是资源和市场。因此,只有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从省内情况看,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年专利申请量突破十万件;是全国首个制定并实施两轮《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省份;在全国首个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颁布实施了《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

但是,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目前还不能满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需求。一是专利拥有量较低。截止2012年底,我省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8件,居全国第十位,低于全国3.23件的平均水平,与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二是专利质量不够高、结构不够合理。三是省内专利强市、强企与国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

形成这些差距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真正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较少;二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人才匮乏,信息不灵,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滞后,致使目前我省98%的工矿企业没有专利申请。要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1500余字,共十二条。

《意见》开宗明义提出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指导思想。

《意见》提出了到“十二五”末,全省企业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数量实现双倍增的专利创造工作目标。

《意见》既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又综合考虑到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推动自主创新,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作用。《意见》突出发明专利创造,突出知识产权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注重与《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山东省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的衔接。

《意见》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个环节,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在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方面,《意见》(1、2、3条)分别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1条提出在全省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每年选择一批创新型企业进行专利创造能力培育,对考核验收达标的给予补助,并要求各市结合实际,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第2条主要围绕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提出了具体措施。首先,对发明专利“破零”的企业给予资助,提出对企业的首次发明专利授权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实行全额补贴;其次,奖励专利大户,对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2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第三对质量较高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提出维持5年以上及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有效发明专利和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可获得部分资金资助。

第3条提出加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联合研发等形式实现合作,形成更多的知识产权。

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意见》(4、5、6、7条)分别从政策支持、信息支撑、资金扶持、项目评估等方面,提出推动知识产权运用的具体措施。

第4条提出从三个层面“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一是利用现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按年度扶持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重大专利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二是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专利技术;三是对属于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要明确知识产权创新指标,未达标的不予验收。

第5条提出要提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各类专利信息平台的建设。重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济南中心)、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基地,继续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工作。

第6条提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利用国家和省财政的企业信用担保政策,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第7条提出发挥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作用,建立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议评价机制,要求“对以政府投资为主体、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重大科技经济活动进行知识产权立项评价和跟踪分析”,在政府主导安排的重大科技经济活动中,应该有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评价审核。“未按规定进行知识产权审议造成损失的,由立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为进一步营造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意见》(第8条)从加强省、市、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几方面提出要求,并提出要在部分纳入优势培育的企业中,开展知识产权重点保护试点工作。同时,根据我省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和实施“蓝黄”两大国家战略的实际,提出支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蓝黄”两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较全面的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涉及《意见》第9、10、11、12条。

第9条从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考虑,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同时,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考虑,提出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通过设立省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对我省知识产权发展相关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为解决我省专利代理队伍人才匮乏,代理服务弱化的实际,在提升全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方面,《意见》第10条提出了“两个鼓励、一个支持”。即鼓励多种形式建立以专利代理业务为主的中介服务机构;鼓励报考专利代理人并在我省执业;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各类园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联络对接机制。

第11条提出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要求省级财政整合相关资金,设立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第12条提出建立知识产权评价和激励两个制度和一个激励措施。一是评价制度,即建立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知识产权相关数据、信息通报制度,通过该项制度推进各市的工作;二是设立专利奖,建立省政府专利奖励制度,对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一个激励措施是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认定、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的重要条件。对获得国家和省级专利奖的发明人可以优先或破格晋升职级。

三、推动《意见》落实的措施

一是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抓好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制定培育方案,确定优势培育目标和考核标准。全省计划每年在创新型企业中选择200家进行知识产权能力培育,并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经考核验收达标的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实施企业专利创造双倍增计划,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对发明专利“破零”的企业、企业专利大户以及质量较高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力争到2015年全省企业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实现双倍增,即分别达到20000件和10000家。

三是提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建好用好国家局在我省的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济南中心)和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基地,运用省、市、县(市、区)三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等优质专利信息资源,开展专利信息服务,一方面为科研创新提供支撑,另一方面,积极推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评价机制的建立,到2015年实现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议覆盖率有明显提高。

四是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评价与激励制度的建立。加紧建立“山东省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出、运用等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指标评价体系。继续做好专利通报工作,定期发布各市、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行榜,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

五是推动建立或完善各种协调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尽快启动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省部会商,通过双方高层的定期会商、交流,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山东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逐步完善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继续完善省政府知识产权协调机制,放大功能,丰富内涵,切实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在政策制定、课题研究、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氛围。

六是研究制定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问题。出台我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财政企业信用担保政策,对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的机构予以支持。各有关部门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七是抓紧制定相应的办法,遴选确定部分首席专家,定期开展活动,对我省知识产权发展相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首席专家可参照相关政策享受待遇。

八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要继续提升省、市、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队伍、条件、手段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蓝黄”两区,积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并有选择地在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中,开展知识产权重点保护试点工作。

九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鼓励创建或引进专利代理中介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服务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和执业操守,在全省范围内树立一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品牌。加快专利代理人的培养,鼓励报考专利代理人。有计划的选拔优秀的有理工科专业背景的人才,通过集中培训的形式,大幅度提高我省专利代理人的考取比例。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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