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批准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55个

2012/02/02 00:00  浏览次数:

从4月10日在南昌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中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显著,目前,中国已批准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55个、示范创建市10个,试点园区14个、示范创建区2个。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会上说,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是按照“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思路,在城市、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三个层面逐渐深化的。目前,全国已批准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55个、示范创建市10个,试点园区14个、示范创建区2个,试点企业265家,示范创建企业70家。

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为抓手,开展省区市的试点示范工作。其中,广东、贵州、四川、福建等省开展了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陕西省开展了知识产权进园区、企业、高校、院所的“四进工程”,为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江苏省开展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促进工程、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认定工作。

田力普说,试点示范单位的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了更多企业更加重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企业发展,为带动和促进经济、科技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