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力普在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2012/01/10 00:00  浏览次数:

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年初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成就,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注重谋篇布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取得新成果

2011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首次将专利统计指标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的目标。《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十部委共同制定和发布。出台《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及全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审查、人才、信息化、国际合作等专项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进一步深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会同28个成员单位发布实施《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制定《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确保《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按年度推进。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扎实推进。

协调政策融合,知识产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2011年,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启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加强国家重点产业重大技术专利分析预警工作,支撑产业优化升级。配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编制国家重点专项规划《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会同四部委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知识产权服务列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参与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和《现代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制定,参与国家标准委组织的《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知识产权服务内容被列为重点工作。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会同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全球化布局。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优化发展环境,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取得新成效

2011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系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大力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集中检查和专项整治,查处了一大批侵权假冒案件。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协调工作持续加强。联合十部委印发《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组织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8个成员单位制定《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联合多部门召开全国内资暨港澳台资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和全国外商机构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促进政府与企业的信息沟通。专利执法维权能力建设成效明显。出台《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扎实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强化工作导向,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再上新水平

2011年,专利数量快速增长、质量稳步提高。发挥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引领作用,引导关注焦点由3种专利数量向发明专利数量、由专利申请量向拥有量转化。截至2011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拥有量69.7万件,同比增长23.4%,其中国内拥有发明专利35.1万件,占总有效量的50.4%;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7件。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3种专利申请163.3万件、授权9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2.6万件,同比增长34.5%,发明专利授权17.2万件,同比增长27.4%;我国受理PCT申请1.7473万件,同比增长35.3%。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2011年,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向国务院呈报《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发布实施新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完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修订工作,《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标识标注方式的规定》的修订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政策研究和政务信息工作成效明显。启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全国专利实力发展状况评价研究。发布中国专利年度调查报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全面深化。建立专利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制定试点示范、展会、强县工程和传统知识等各类专项工作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突出省部合作的高端引领、区域特色。各地不断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紧贴社会需求,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呈现新面貌

2011年,专利审查能力持续增强。审查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审查质量稳步提升。与地方政府共建成立了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广东中心,推动专利审查资源全国布局。持续推进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巡回审查工作,创新审查方式。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实施《全国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指导意见》。专利代理服务业规范发展。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行政审批;指导行业自律,有序实施年检;认真查处举报投诉,维护行业秩序。启动专利代理管理平台开发,提高监管效能。启动专利代理援助试点,提升服务能力。成功举办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首次面向台湾同胞开放考试。

夯实事业基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

2011年,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健全。推动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通过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议。人才工程稳步推进实施。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人才三大工程。制定《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开展第三批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制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实施人才信息化工程,出台《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评选工作。人才培养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突出工作特色,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得到新改善

2011年,知识产权宣传报道及时深入。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重点工作进展、重大举措出台,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组织中央主要媒体开展“知识产权、竞争未来”主题采访活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扎实推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大使活动,制作由文化知名人士参与拍摄的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公益服务电话系列广告片,推广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2011-2015年)》,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

提升国际影响,涉外交流和港澳台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1年,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中国专利文献纳入《专利合作条约》最低文献量,标志着中国专利文献走向世界迈出重要一步。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关于发展知识产权局信息服务的合作协议》。深化与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推进与东盟的合作。启动与日、美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试点。在英国成功举办中英知识产权研讨会。拓展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加大对地方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和改革。港澳台工作跨上新台阶。与香港知识产权署签署首份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2012年:重点做好10个方面工作

2012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落实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为统领,以服务产业企业发展为目标,以加强6大支撑体系建设为工作重心,全面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12年,要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全力推进战略和规划的贯彻落实

2012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做好宣传发布、政策解读和实施推进工作。加大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力度,加快行业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平台和分析研究机构建设。出台《2012年全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推进地方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扎实落实《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扎实落实“十二五”规划阶段性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从7项重点任务和10项重大工程出发,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管理协调和宏观指导。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与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推动8项重大工程实施。

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产业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2012年,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合相关部委出台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预警机制,继续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态势研究。加强行业知识产权分析研究定点机构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出台并实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助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出台《知识产权托管考核标准》,推选若干优秀服务机构为一批中小企业提供专利服务。

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积极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

2012年,健全专利法律制度体系。配合法制办完成《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完成《职务发明条例》起草,完成专利法涉及行政保护和外观设计的部分条款的修改,并及时向国务院提交送审稿。推进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加强具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地方需求,切实摸清全系统资源。深化重大政策理论研究,探索管理创新的科学路径。编发《全国专利实力发展状况报告》。制定《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服务于创新发展环境,全面加强执法维权体系建设

2012年,建立健全执法保护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决定》,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开展执法工作绩效评价,健全激励机制。创新专利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完善执法协作。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企业海外专利维权援助机制,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协调机制。制定2012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分别编写2012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作试点,做好全国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试点工作。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平台建设。制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搭建全国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

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有效构建知识产权运用体系

2012年,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推动完善国家资助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规范专利资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引导地方专利奖励及资助政策调整。建立并完善专利申请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申请档案数据库。促进专利技术运用。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认证体系,启动认证试点工作。加强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等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公共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动态调查机制。搭建银行投行、私募创投和社会资金与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对接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服务机制,探索开展专利价值分析师的职业技能考试和执业资质认证管理。

服务于“中国创造”能力提升,切实强化专利审查体系建设

2012年,控制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实施全流程分段审查周期目标管理,划分审查技术领域,实现各审查程序的平均审查周期目标和结构化审查周期监控。开展超长周期案件定期消除专项工作。力争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周期分别控制在23个月、4.5个月和3个月。持续改进专利审查质量,完善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过程保障与控制,畅通社会反馈渠道,形成专利代理机构、创新主体共同参与的审查质量协同改进机制。加强专利审查社会服务。研究构建多轨制审查方式,创新巡回审查工作模式,拓展电子审批系统对外查询子系统功能。加快与地方政府共建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加强专利复审委员会巡回审理厅建设。开展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代理业务能力提升工作。

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2012年,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建立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体系。深化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培训体系,构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帮扶顾问体系。实施专利文献信息情报支持工程和企事业单位专利信息利用促进工程。推进实施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工程。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加速发展。出台《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和监测体系,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调查。实施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落实倾斜扶持政策,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利用高校培养专利代理人的新途径。

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继续夯实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2012年,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任务。按照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工作任务,会同科技部、文化部等部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积极推动《职务发明条例》的制定发布,为人才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长效体制。恢复开展专利代理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促进专利代理行业执业水平的提高和规范管理。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断加大投入,拓宽培训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方法,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人才三大工程和六大计划,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区域管理工作

2012年,推动优势区域跨越式发展。实施区域知识产权促进工程。出台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适时出台重点经济区域专利工作指导意见。促进重点地区加快发展。深化省部会商机制,集聚省部双方资源,加大支持力度,突出重点指导。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改革管理方法,建立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的考评机制,制定出台分类指导意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

服务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2012年,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知识产权教育逐步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及高等教育体系,继续加大对青少年群体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编制知识产权文化题材的影视作品、公益广告、普及读物等宣传品。围绕事业发展大局加强宣传。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舆情的整理,密切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组织以及境外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拓宽对外宣传渠道。针对我国的知识产权重大事项,组织新闻发布,使新闻发布逐步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