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着力先行先试努力开创福建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2012/01/10 00:00  浏览次数:

一、2011年工作进展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局长会议和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各项工作取得进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产权机构及工作体系建设取得进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根据2011年6月福建省编委下发新的“三定”方案(闽委编〔2011〕1号),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增加了“牵头综合协调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受理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等职责,内设机构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5个,并加挂两个处牌子,实际履行7个处室职能,局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也得到相应增加。受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新增2家专利代理机构,在我省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八巡回审理庭,在厦门大学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在全国率先建立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建成闽台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两岸企业实施和转化专利技术牵线搭桥。工作体系的健全为福建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组织和条件保障。

(二)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并实现新突破

经我局2008年以来的持续推动和积极争取,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011年起对台湾居民开放,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将福州考点做为承办今年台湾居民首次参加大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唯一考点。自6月中旬以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我局积极配合国家惠台政策的实施,由罗旋局长亲自挂帅,精心抓好台湾考生的报名、查验、发证及组织考试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台湾居民参加考试提供有序、优质、温馨的服务环境。在台湾专利师公会、工业总会等的积极呼应和支持配合下,我局由罗旋局长率队,组织人员赴台作考点情况介绍及考务说明。共有234名台湾居民通过报名查验,189名台湾考生参加了考试。在11月5—6日考试期间,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经济日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等中央媒体,以及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东南卫视、海峡卫视、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等福建省主要新闻媒体都从不同的视角,在福州考点进行了集中采访,中央人民政府网、央视新闻联播、央视中文国际频道、人民网台湾频道、中国新闻网等都作了密集报道,产生重大反响。

组织福建省第三届高新技术企业CEO代表团赴台开展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和交流,学习借鉴台湾先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技术转移、品牌创立与管理等成功经验,进一步增进两岸知识产权合作互动和人员交往,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自2009年我省启动高新技术企业CEO代表团赴台知识产权培训学习项目以来,我局已组织三批共60多名来自企业、高校、中介机构及专利管理机构的人员赴台培训,学习效果倍受好评。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2011年11月,我省成功承办第四届“两岸专利论坛”。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福建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金铸,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副主任、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张茂于,台湾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台湾工业总会高级顾问王美花出席开幕式。来自两岸专利管理部门、专利代理机构、企业界以及专利业界的12位专家(大陆、台湾各6位)分别围绕两岸专利制度最新发展、两岸专利复审无效及行政诉讼实务、两岸专利管理与运用、两岸专利代理实务、两岸应对国际专利诉讼的策略与实务以及两岸企业运用专利制度促进创新自主创新、维护合法权益经验等6个议题,发表精彩演讲,并通过现场互动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取得丰硕成果,论坛各项工作得到两岸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中华全国代理人协会、台湾工业总会以及两岸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近200名代表参加会议,其中台湾代表40多人。

举办第四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论坛,主题为“知识产权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来自海峡两岸的5位知识产权专家、企业家,就两岸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两岸技术交易与授权策略与运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策略运用、高新产业发展趋势及技术经营策略等方面作了演讲。本次论坛汇聚两岸知识产权人才进行深度探讨,是福建省知识产权工作实践“先行先试”的具体做法,对促进海峡两岸的合作交流、推动福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专利行政执法及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果

根据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有效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贺化副局长率专项行动第七督查组对我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了为期4天的督查。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开展专项检查70余次,检查商品25000余件,对其中130余件涉嫌假冒专利商品责令整改或立案处理,受理专利侵权案件18件,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32次。同时,发布专利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规范了全省专利执法权力运行。注重打击与宣教相结合,举办各类培训、讲座、论坛等150多场次,参加人数26000余人,编印简报50多期,发布新闻报道近300条/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份。2011年1—10月,全省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3件,结案13件(含转结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40件;向省外移送专利侵权案件2件。

加强地方立法及展会保护制度建设。组织修订《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完成《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上报省政府,并列入福建省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争取尽快完成《条例》修订。2011年,我局还与工商、版权、发改、经贸、外经贸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落实我省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5·18”、“6·18”、“9·8”等重要展会,首次联合工商、版权、专利、质监等共同设置多部门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点开展政策咨询、受理举报投诉。

(四)创新工作措施有效服务企业

以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为主线,积极争取政府各部门支持,将知识产权奖励及扶持政策纳入草拟中的《福建省人民政府扶持企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鼓励企业开展发明专利清零行动、加快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将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列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议程;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奖开展福建省专利奖评选,并对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按省特等奖、一等奖给予奖励。组织第二届省专利奖评选工作,激发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热情。

培育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2家、市级试点示范单位160家,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发展到842家。筛选确定 2011年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41项,下达经费1000万元。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向中行福建省分行推荐66家、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推荐24家有知识产权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目前银行正在对这些企业的资信度进行评估调查。从2010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省企业已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商业银行贷款授信额度3.35亿元。抓好企业上市服务,共有42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列入2011年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全省325家)。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优秀专利展,共征集260项、展示207项优秀专利项目,同时还通过互联网展示我省三个国家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近5000项专利项目,通过展示交易有效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实施。

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赴港澳开展重大经贸活动工作部署,组织我省企业赴港开展专利采购活动,帮助企业与香港相关专利权人达成专利采购合作意向8项,涉及光电、医疗、环保等领域,通过引进香港专利,提升福建企业技术水平。

(五)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加大

组织举办“4·26”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福建地区活动,首次在福建新闻联播黄金时段插播知识产权公益广告,利用电视专题节目、高速公路标牌、出租车顶灯、手机短信平台、新年明信片等媒介扩大宣传,开展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调查,首次在福建日报上发布《2010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全省专利申请授权主要数据。

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组织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知识产权报等7家中央媒体,来闽开展“知识产权、竞争未来”主题采访活动。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自主创新意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主题,从知识产权助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视角,以光电产业为重点,对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高管及研发人员进行深入采访,总结具有借鉴启示作用的经验和做法,对两岸LED企业知识产权交流合作进行有益探索。

举办海西地区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培训班、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英国专利技术转移启示等知识产权培训班和专题讲座,连续三年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县(市、区)领导近300名;承办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代办工作年会、全国通信技术领域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交流研讨会,通过各类培训班、研讨会以及专题讲座,提高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六)开展专利统计分析提高信息利用水平

大力推广专利电子申请,全省专利电子申请注册量显著增长,11月份全省电子申请率达85.5%,居全国第三位。预计全年专利申请量将首次突破3万件、专利授权量首次突破2万件。积极开展专利统计与调查分析,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调查,共发放问卷3295份,收回2572份,为全省开展专利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编制《港澳专利基本情况分析报告》、《“十一五”福建省专利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福建省无缘全国专利排行榜原因分析报告》、《福建省有效发明专利调查分析报告》。开展专利信息服务,为我省企业与港澳专利项目对接、省优秀巾帼发明者评选、专利产业化项目筛查、省科学技术奖和省专利奖评选等重要活动所涉及的2361件专利进行法律状态查询,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共同组织开展“福建省专利分布状况研究”和“福建省专利运用状况研究”课题研究,通过分析全省现有专利产出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探索提出提升专利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2012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总结各成员单位2011年度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制定2012年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并对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九个设区市政府三年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筹备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做好省部会商各项工作,总结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政府第二次会商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研究提出2012年第三次工作会商议题及会商计划。

(二)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扩大全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覆盖范围,新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提高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出台的有关工作要求,争取泉州市列入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漳州市列入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指导宁德市加快全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项目实施城市建设,指导福州、厦门做好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考核准备工作,推动厦门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对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开展摸底调查,收集专利权质押融资推介项目,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专门指导和评估,并向商业银行推荐优质中小企业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开展福建省第三届专利奖评选以及中国专利奖优秀项目的征集及推荐工作。修订《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向发明专利及电子申请倾斜,提高全省专利质量和电子申请率。

(三)继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督查制度,开展对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的年度督查和专项督查。加强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第八巡回审理庭系统,适时组织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专利代理机构、企业专利管理人员远程观摩专利复审委口审活动,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强化举报投诉公共服务职能,指导我省已成立的4家维权援助中心加强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移转协调机制。

(四)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举办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优秀专利项目展及第五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论坛,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周福建地区活动。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与有关方面合作举办3—4场次培训班、讲座、报告会等。完成《福建省志·知识产权志》初稿编纂工作,

(五)继续做好闽台、闽港澳知识产权交流工作

继续争取国家局赋予福建对台方面更多的先行先试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开展专利中介服务,为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台湾居民在福建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提供服务和帮助;加强与台港澳知识产权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络,组织做好第四届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CEO代表团赴台知识产权培训考察工作;积极参加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公务人员交流活动,学习借鉴香港、澳门先进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加强闽港澳交流合作。

(六)继续促进专利代理、展示交易等中介机构建设

新培育1—2家专利代理机构,促进成立福建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加强专利代理人培训,扩大专利代理人队伍。指导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职能,为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提供更好的服务。积极争取并指导推进宁德、泉州展示交易中心列入国家专利技术平台计划。指导漳州市按照《福建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开展省级展示交易中心建设。

(七)继续加强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建设

争取国家专利信息及人才资源的倾斜和支持,选择福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科技重大专项,试点开展专利分析评议,提升福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水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提高为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议和请求

鉴于福建独特的对台区位优势,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赋予平潭在对台合作等诸多方面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这是国家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为此,建议并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在福建特别是平潭综合实验区率先试行更加特殊的开放政策,如支持在福建地区试点,赋予有资质的台资机构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等特殊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如已获得台湾专利师资格,经大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即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专利代理中介服务等等。这些都将是知识产权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加快建成两岸人民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全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