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02/02 00:00  浏览次数:

各成绩合格考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合格分数线为150分,专利代理实务部分合格分数线为(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按照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办理程序,请参加济南考点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已全部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2寸彩色免冠近照照片一张交至我局法律事务处,用于制作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收件人:www.b73.com法律事务处 耿庆祝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8198565

www.b73.com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