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济南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2/02 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济南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7月3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上传以下材料:

1.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查验时间、地点和查验方式

1.查验时间

2011年6月27日至7月15日。

2.查验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47号济南科技服务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3.查验方式

报名人员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查验地点接受查验。

(五)查验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1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

对于2009年、2010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六)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应当在查验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进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三、考试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

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强化培训班(山东)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主办,www.b73.com和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承办。

时间:2011年6月21日至27日;

地点:济南珍珠泉宾馆(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院前街1号)

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务必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jnipo.gov.cn/zhengwen&News_Table&220.html)邮件或传真至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邮箱:JINAN12330@sina.com

传真:0531-66608878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伟群 邹磊

电 话:0531-88875381 66608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