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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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的通知

潍政发〔2005〕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潍”战略,提高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水平,加快建设和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将《潍坊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ΟΟ五年十一月五日

潍坊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把潍坊建设成现代化强市的宏伟目标,特制定本《纲要》。

一、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知识产权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

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发创新意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转移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制度。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成为增强国家竞争能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性武器。许多国家纷纷提出了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它作为振兴本国经济、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的重大举措。一些发达国家将知识产权作为解决国际经济和贸易纠纷的重要手段,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打压。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经济全球化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严峻挑战。

(二)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强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明确要求“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国内企业出口贸易频频受阻。面对这些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务院正在组织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三)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现代化强市的必然选择

近几年,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迅速,成效显著,潍坊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全市已有74家企业被评定为“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列全省第一位。2004年,全市专利申请、授权量分别为1485件和913件,分居全省第四位和第三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8050件,其中驰名商标4件,山东省著名商标80件,均居全省前列;2003年至2004年版权登记160多件,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上述说明我市知识产权创新体制正在逐步形成,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和条件。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意识较为淡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普遍缺乏;知识产权尚未真正融入到经济、科技、文化管理工作中去,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尚不健全,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尚需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协调;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匮乏,部分产业存在“技术空心化”和品牌缺失的危险;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状况还没有完全得到改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育不够成熟,存在数量少、规模孝业务单一和不规范竞争等问题;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与我市城市规模和所具有的科技实力还不相称。我市要加快实现现代化强市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加快潍坊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需要出发,结合实施“工业强市”、“科教兴潍”战略,制定实施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战略。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建立健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为核心,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为重点,以服务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线,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促进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实施,全面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的步伐。

(二)基本原则

制定实施潍坊市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坚持与我市总体发展战略相适应原则,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原则,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原则,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相结合原则。

三、总目标和主要分类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0年,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新体制,建立起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新机制,建立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制和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主要分类目标

1.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2005至2010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2010年达到3000件,其中发明专利占申请总量的30%以上,职务发明占申请总量的40%,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有大幅度提高,年专利授权量与申请量同步增长,到2010年达到1800件。2005至2010年,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到2010年累计达到12000件,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列全省前列,省著名商标拥有量达150件左右,引导和帮助行业协会或企业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以及服务商标,鼓励企业到境外申请、注册商标,进一步推广我市的名、特、优产品。作品著作权登记力争每年达到60件以上,80%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到2010年争取达到100件以上。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2.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大力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到2010年,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60%的传统制造业企业拥有不同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发明专利本地实施转化率达到50%。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海化开发区70%以上的企业拥有专利。打造80个省名牌产品,10至20个国家名牌产品,争取培育出国际名牌产品。

3.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制定出台《潍坊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建立科学、完整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完善《潍坊市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办法》,在政府出台的发展产业、调整结构、推动创新、鼓励创业、吸引人才等政策中体现知识产权内容。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为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4.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功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80%以上规模企业和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成立知识产权稽查大队,利用司法资源,借鉴司法经验,改善执法条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育1至2家实力较强、专业门类齐全、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5.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要培养一支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惯例的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公务员队伍。要打造一支勤政、廉洁、高效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要组建一支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队伍。要建立一支熟悉企业研发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骨干队伍。

四、战略重点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我市要以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为重点,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

(一)知识产权创造

知识产权创造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前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前沿高新技术研究方面的创新优势,并使创新优势成为知识产权优势;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形成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充分发挥发明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和广大发明人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都应拥有不同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推进合资(合作)企业中知识产权本土化;鼓励企业到国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把专利授权指标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把是否获得发明专利权作为推荐参加国家、盛市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加强创造性意识的培养,在基础教育中全面推行创造性思维教育;在职业教育中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发明创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二)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矗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协调管理,进一步发挥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作用。市知识产权局承担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市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新闻出版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市科技、经贸、财政、文化、质监、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化工开发区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理顺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做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和分管领导三落实,把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企事业单位研发、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

(三)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把知识产权执法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水平和效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通报各部门执法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最新动向,形成市县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并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帮助重点行业、重点技术领域和重点项目,密切关注本领域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新动向和趋势,向企事业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国际惯例,采取应对措施。加强会展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支持和鼓励建立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性组织,逐步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体系。新闻单位要对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违法行为加大披露的力度和深度,应及时报道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用社会舆论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四)知识产权运用

知识产权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水平。制定和落实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实施的扶持政策,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加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成果在本地实施的措施,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开发区建立科技园,鼓励高等院校教师、科研人员携带个人持有的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兴办科技实业,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的转移与扩散。帮助和指导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特别是专利文献信息,制定实施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五、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

政府划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产业化项目和产品;加大专利实施专项补助资金的扶持力度,至2010年,专利实施专项补助资金争取达到当年财政支出的1‰;政府采购应优先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产品;积极落实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设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所占股份由合作方约定;建立专利技术投资公司、担保公司,鼓励现有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参与专利技术实施,并带动民间投资。

(二)构建支撑创新体系的知识产权基础条件平台

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投入,建立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便于检索、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网站,建立知识产权咨询系统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系统;帮助重点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文献数据库和开展专利文献利用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构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交易市场,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形成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闲置专利、商标的安全、便捷流通;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平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重点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企业。

(三)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建设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向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开放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吸引外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我市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市场竞争,以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公信度;鼓励具有良好经营理念和市场信誉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

(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奖励力度。设立潍坊市发明专利奖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具有市场竞争力、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重大发明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设立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奖,对于获得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在各类媒体设立专栏,加强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宣传,及时、客观、准确地报道国内外知识产权重大事件、案例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的进展。继续把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与群众性发明创造、青少年发明创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向社会公众提供通俗易懂的知识产权读物。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计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每年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内容。

(五)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列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课程,列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列入对科研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继续强化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到2010年,基本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能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

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涉及部门多,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负责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有关重大事项的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战略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负责本部门年度推进计划的制定和落实。要在《潍坊市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更加科学、完整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对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增幅、产业化效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等量化指标按年度进行评估考核,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本战略纲要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我市未来发展的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