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PR-2017-0650002
鲁知合字〔2017〕37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
现将《关于鼓励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服务创新发展的暂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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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5日
关于鼓励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服务创新发展的暂行意见
为贯彻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知发法字〔2017〕13号)和《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10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专利代理行业科学发展,加快推进专利代理服务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7〕29号),结合我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专利代理机构与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深入企业开展专利创造帮扶服务,发挥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优势帮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完成首件发明专利申请。根据专利代理机构帮扶上述企业的数量、被帮扶企业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等指标,给予专利代理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二、推动专利代理机构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紧密合作。鼓励专利代理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开展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流程、专利运营、权利维护、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服务。对与企业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并在托管服务期间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增长20%以上的代理机构,将根据其托管企业数量、发明专利授权量、分析预警报告数量、运营成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三、加强对执业专利代理人的继续教育。依托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定期开展执业专利代理人的实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我省专利代理人的业务能力。通过举办专利代理论坛等活动,促进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之间的学习交流,不断提升代理行业的执业能力。依托高等院校等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化服务系列培训,依托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建立国际化专利代理人才实践基地,提高涉外专利代理服务能力,加快培养一批精通国际规则、熟练掌握外语、能力过硬、擅长涉外业务的国际化人才。
四、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增强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运营服务的能力。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在提高专利申请等基础业务能力的同时,开展专利许可和转让、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等服务。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参与国家和省组织开展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等项目,引导专利代理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五、促进专利代理服务行业和现代互联网的有机融合。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探索“互联网+”服务新模式,运用网站、手机APP、微信等拓展服务范围,丰富在线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成本,提供更加便利的专业服务。
六、加大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挂证”、无资质代理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政策导向,对于进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年度报告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登记事项不符的代理机构,不纳入我省资助或相关政策支持的范围。
七、发挥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鼓励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国际规则等事务,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倡导建立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行业文化,提升全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认可度。支持协会开展评先争优活动,评选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树立专利代理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八、本意见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九、本意见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