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知管字〔2018〕12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鲁政发〔2018〕7号)文件有关要求,推广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质押服务模式,推进我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根据《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鲁知管字〔2018〕6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2018年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自愿开展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的市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2. 《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工作登记表》;
3. 出台的相关配套措施文件。
三、有关要求
专利权“政银保”融资工作是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重要举措,具备条件的市要结合企业需求情况,加强各方的沟通与协调,理顺思路,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契机,把科技企业融资工作做的更深、更细、更扎实,为我省经济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而努力。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20日前以纸件报送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山东省专利权“政银保”融资试点申报工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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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
联 系 人:协调管理处 顾雪峰 都海阳
电 话:0531-88198623
电子邮箱:duhaiyang@sdi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