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申请须知

2017/09/30 15:15  浏览次数:

1.什么是电子申请

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入口:http://cponline.sipo.gov.cn/

电子申请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专利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以及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和中间文件。

2.电子申请相关概念

(1)电子申请用户

电子申请用户是指已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注册协议),办理了有关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的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

(2)数字证书

专利电子申请数字证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部门为注册用户免费提供的用于用户身份验证的一种权威性电子文档,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通过电子申请文件中的数字证书验证和识别用户的身份。

(3)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提交或发出的电子文件中所附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所述的签字或者盖章,在电子申请文件中是指电子签名,电子申请文件采用的电子签名与纸件文件的签字或者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申请人如何使用电子申请

首先办理用户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提示:提供身份证信息,可即时得到审批结果;提供其他证件信息,3个工作日后得到审批结果。);然后可以通过在线业务办理平台和CPC客户端办理专利申请业务。在线业务办理平台提供的是在线编辑、验证著录项目信息、提交文件和及时反馈结果的功能,具有业务办理更准确、手续办理更快捷等优点。CPC客户端适合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申请量较大的申请人办理专利申请业务。

4.电子申请接收文件范围

  电子申请系统接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

电子申请系统不接收保密专利申请文件。

5.电子申请递交日和申请日的确定

(1)递交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电子文件之日为递交日。

(2)申请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整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6.纸件申请转电子申请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换为电子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除外。

提出转换请求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并且应当通过电子形式提出请求。纸件申请转电子申请合格的,该申请成为电子申请。自手续合格通知书或纸件申请批量转电子申请审批通知书发文日起,除应当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外,还需符合《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7.如何获得有关帮助指导

(1)电子申请用户手册:描述了电子申请的详细操作步骤,于电子申请网站下载。

(2)电子申请网站:在电子申请网站上提供了许多帮助性文件,社会公众可在该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此外,社会公众可以在【在线交流】栏提出具体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会及时予以解答。

(3)电子申请客户端帮助:在客户端的【帮助主题】中可以查看《用户手册》。同时,客户端软件提供了辅助校验的功能,对于不符合校验规则的申请文件,保存和签名时会提示校验信息。

(4)电子申请咨询服务。

电话咨询:010-620880500531-88198581

在线交流:http://app.cponline.gov.cn/txn02m0x0001.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