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全国第八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9/20 14:38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第四届“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

全国第八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发协字〔2011〕10号

各市发明协会、少工委、教育学会: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全省青少年素质教育,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创新活动,为祖国培养创新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组织参加全国第八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山东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组委会),负责本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评审工作和向全国第八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推荐工作。山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参评资格

1、近两年(2010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具有独特性、新颖性的科技绘画作品。

2、1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4、不接受食品、医药类项目以及科学研究论文类作品参赛。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第四届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

设发明奖(其中,金奖10项、银奖20项、铜奖30项)、创意奖10项、园丁奖15项(其中包括获得发明金奖的10名辅导教师)、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5家。

(1)获得发明奖的金、银、铜奖和创意奖的发明人,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获得园丁奖的教师,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3)获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的单位,授予“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称号,由山东组委会联合署名授牌。

2、第八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设发明奖、创意奖、科技绘画奖、十佳园丁奖、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1)发明作品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龄段分别评选金奖、银奖、铜奖。凡获得金、银、铜奖的发明人,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牌和奖励证书。

(2)创意作品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奖励证书。

(3)科技绘画奖设一名最佳创作奖和五名优秀奖,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4)主办单位根据推荐教师的事迹评选出"十佳园丁奖"获得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5)获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由主办单位授牌。

四、申报条件及申报方法

1、参评发明(创意、科技绘画)作品以及申报园丁奖的教师和申报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的单位,须经各市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先队工作学会等单位选拔、推荐,经协商每个市由其中一个单位负责上报,避免多头上报。

2、各市最多可推荐上报发明作品10件,创意作品5件,科技绘画作品5件。其中小学、初中、高中的发明作品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3、各市对申报的作品应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提出推荐顺序。

4、参评人员应提交《少年儿童发明(创意、科技绘画)作品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并应按照申报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创意内容、作品寓意等内容以及提供发明作品的照片或图片1-2张,表达必须清晰完整。

5、已申请或获得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两套(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已经获得其他奖励的作品,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参加园丁奖评选的教师,应当填写《园丁奖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件一份。

7、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的申报

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活动中成绩突出,在本市乃至全省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及科技创新与知识和产权教育领导小组、并有较为健全的科技发明及知识产权教育制度。

(2)有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特色,对本市、乃至全省的青少年科技发明、科学创意、科技制作等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山东发明协会,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

(4)积极承办本省,乃至全国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并积极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其它科技创新活动,且成绩显著。

(5)有专职的发明创造指导教师或科技发明辅导员。

(6)有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人。

(7)将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课程。

(8)有科技发明活动室、制作室、实验室、荣誉室、阅览室或科普阅览书架,并有科普宣传橱窗。

(9)重视媒体对本单位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的氛围,每年在省级媒体的技发明和知识产权专项宣传报道2次以上,或市级媒体宣传报道4次以上。

(10)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专利申请工作。

(11)有对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制度。

申报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的单位,需提交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每市1一2家。根据申报情况,山东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的科技发明和知识产权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按照申报、考察情况,评选出“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并推荐1-2所优秀学校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评选。

8、申报时间:各市应当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9、申报表格可以从山东省知识和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www.sdpatent.gov.cn

10、通过评选,被推荐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的作品,必须具备网上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有关单位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参评发明作品的初选工作。

2.实事求是。组织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广泛宣传。各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学民 闫斌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发明协会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35

传 真:(0531)88198656

电子邮箱:sdfm@sdpatent.gov.cn

附件:

1、发明作品申报表;

2、创意作品申报表;

3、科学绘画作品申报表;

4、十佳园丁奖评选推荐表;

5、科技发明教育基地申报书。

山东发明协会 山东省少工委 山东省教育学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